Target驗廠絕不容許任用童工,更不會在知悉的情況下與任用童工的供應商合作。我們對童工的定義是:任何未滿當地最小工作年齡或15 歲(以其中年齡較大者為準)的個人,和/或不符合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ILO) 就家庭農業工作適任年齡所訂國際標準的個人。供應商必須遵守當地法律針對年齡制定的所有工作限制,以及國際勞工組織(ILO) 就工作適任年齡所制定的國際標準。
要求
1.建立并強制實施全面的人力資源體系以防止雇用童工。確保管理制度中包含任何部門均不可從已有招聘渠道之外聘用任何人員的條款。無論是正式工、合同工、計件工、外籍/國內移民工人、散工、學生、實習生或臨時工,都不允許出現任何例外情況。
2.列明經理或主管違反當地法律和/或Target 標準的后果。向經理或主管問責。
3.供應商:了解采購產品所在的所有國家對童工的定義,以及是否滿足Target標準。
4.工廠:了解法定工作年齡和未成年工工作年齡,以及法律規定與Target 標準的區別。
5. 在雇用之前驗證每個申請人的年齡和身份證明。文件必須包含帶照片的經認證身份證件原件,如身份證、出生證明、護照、駕駛執照、醫生證明等。請勿聘用無此信息的任何人。
6. 確認所有生產工作在工廠或受控制的環境中進行,以防止出現童工或未成年工的風險。雇用童工是Target 絕對無法容忍的違規行為。
最佳實踐
1. 嚴格檢查年齡和身份證件的真偽。在造假較為普遍的地區,通過其他信息來源核實年齡,如:
--- 聯絡文件原件的出處(如當地政府部門)進行驗證。
--- 要求提供多個文件原件來源以進行比較。
--- 利用專門的文件驗證機器排除偽造文件。
--- 使用先進面試技巧通過深入面試核對信息。
2. 長期對識別出的偽造文件類型和來源進行追蹤,并培訓人力資源部門人員如何辨別常見的偽造證件。
3. 對候選工人進行面試,以確保其外貌與身份證件相符。
4. 建立企業“禁止雇用童工”政策,并將其納入公司手冊中。
5. 供應商:確保工廠供應商制定了根據Target 目標指定最小年齡的雇用政策。
6. 如果可以,請向招聘中介表明年齡要求。
7. 控制生產區域的進入。不允許任何低于法定工作年齡或未滿15歲(以年齡較大者為準)的人員進入生產現場。
要求
1. 每個工人(包括正式工、合同工、計件工、外籍/國內移民工人、散工和臨時工)都必須具有個人檔案。
2. 個人檔案必須包含完整的聘用日期(年-月-日)和聘用時的年齡證明。
3. 每個工人(包括正式工、合同工、計件工、外籍/國內移民工人、散工和臨時工)的個人檔案都可隨時接受審查。
4. 個人檔案必須在聘用時建立。在核實年齡及建立個人檔案之前,不應允許工人進入生產區域。
5. 能夠完全向Target“責任采購”團隊和/或我們指定的第三方審計人員提供所有工人的個人檔案。
1. 個人檔案應標準化,并在聘用開始時建立。
2. 每個個人檔案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 姓名
--- 地址
--- 完整出生日期(年-月-日)
--- 完整的入職日期(年-月-日)
--- 身份證件原件的副本,如身份證、出生證明、護照、駕駛執照、醫生證明等。
要求
1. 工廠必須了解并遵守當地有關未成年工的法律規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類型、工作條件、工作天數、工作時數和加班時間。
2. 當地法律要求時,未成年工必須在當地勞動局注冊并接受身體檢查。
1. 需特別注意對未成年工的年齡進行驗證和記錄。
2. 已建立系統跟蹤所有年齡介于最低法定未成年工工作年齡和法定成年工作年齡之間的工人。
3. 已建立系統以清楚地識別和監控未成年工人和其工作崗位,同時識別根據法律和安全考慮不適合未成年工人的崗位。
4. 核實所有從事高風險活動(如處理危險物品、搬運重物、高空工作等)的工人確實已超過從事這些工種的法定年齡要求。
5. 對未成年工進行培訓,確保其全面了解工廠規章制度,特別是有關未成年工的法律限制。